中共新疆大学委员会
组织(人事)部文件
新大党组字〔2021〕7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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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材料
审查、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管理工作的
通 知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:
为做好2021年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材料审查、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
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要指定专人做好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。组织员应主动与新生辅导员和人事专干对接,收集审核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信息。要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党员条件、入党材料是否齐全、手续是否完备,同时,要将入党材料与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关联审核。入党材料缺失、不全或入党手续不完备的、逾期未转正的,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要在审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原所在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,了解相关情况,并请他们出具情况说明,或者补充相应材料。对经查实为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,及时报告研判,经党支部讨论通过、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审核并书面报党委组织(人事)部批准,不予承认党员身份。
对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新生和教职工,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。对能够正确认识问题,并表示要继续追求加入党组织的,要继续做好培养工作。
11月10日前,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将《2021年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审查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、材料审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党委组织(人事)部。
二、关于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
组织员负责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,原则上于10月20日前完成新入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。要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加强对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核(含电子介绍信)。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《转入党员登记表》(附件2)报学校党委组织(人事)部备案,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做好转入的纸质介绍信第二联及年度《转入党员登记表》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整理归档工作。
转入具体操作如下:
1.从疆内转入的,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,电子介绍信审核通过后,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“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”-“接收”-“接收审批”-“直接接收”的方式将党员接收到党支部。
2.从疆外转入的,党员需持纸质介绍信办理转接,介绍信审核通过后,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“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”-“接收”-“线下转入”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的线上审批流程,再通过“接收”-“正在转接”-“直接接收”的方式将党员接收到党支部,同时填写介绍信第三联(回执)签字盖章后交党员本人寄回原单位,并作相关转入登记。
3.从解放军、武装警察部队、其他非系统建库单位转入的,参照疆外转入的办理方式。
对持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而没有党员档案的党员,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可以先接收登记,但要在一个月内查明其党员档案;有党员档案而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,暂时不予登记,待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再编入党支部,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。
三、关于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
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要及时将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编入党支部,纳入有效管理,并积极创造条件,充分发挥他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中的骨干带头作用。
要结合新入学学生和新入职教职工特点,精心组织、认真做好入党启蒙教育,提高对党的认识,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,将更多新生力量凝聚在党旗下,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。
新入学、新入职预备党员须参加预备党员培训学习并考核合格,作为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。要指派2名正式党员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和教育考察工作。对入校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或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,要做好培养教育接续工作。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要高度重视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材料审查、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管理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按时完成任务。党委组织(人事)部将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,适时开展集中督查。
电话:8582225 邮箱:xjdxdj@xju.edu.cn
附件:
1.2021年新入学、新入职党员入党材料审查情况统计表
2.2021年转入党员登记表
中共新疆大学委员会组织(人事)部
2021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