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组织部
 首页  部门简介  政策文件  干部工作  党建工作  人才工作  党校工作  统战工作  下载中心 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下载中心 > 资料下载 > 正文

新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编

2021年09月28日 21:03  点击:[]

新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(借)阅制度        

一、干部考察、任免、调配、政审、组织处理、出国(境)审查,办理离(退)休、调资、待遇、公证、死亡或奖惩等事宜,可查阅干部人事档案。  

二、干部子女、亲属入党,参军政治审查,可查阅干部档案。编写史料,地方志一般不得查阅干部档案,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,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有病不能口述,经批准后方可查阅干部档案。  

三、除纪检监察和组织(人事)部门因工作需要外,任何人不得查阅和借用上级和同级干部的档案。任何人不得查阅和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。  

四、阅干部档案,查阅单位必须派两名正式中共党员干部持《新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(借)阅审批表》,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,方可查阅。  

五、查阅干部档案时应注意保持档案清洁,不准拆散档案和在档案材料上涂改、圈画、污损或抽出档案材料。  

六、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,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的,借用单位应在新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查(借)阅审批表》中说明理由,经主管干部档案领导批准后,方可借出。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,如超期使用,必须办理续借手续。  

七、借用单位对借用的干部档案必须妥善保存,保证安全,不得转借、复制、抽撤档案材料或交干部本人和无关人员翻阅。    

 

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

 

关闭

  通知公告 更多>>
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程序和要求​
  最新动态 更多>>
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不断巩...
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...
习近平: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...
党务知识——发展党员系列
习近平: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...
  文件下载 更多>>
新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汇编
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程序和要求​

新疆大学党委组织(人事)部  地址: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
电话:0991-8582225  邮编:8300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