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大学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
一、在干部档案的接收、转递、借用及日常工作中,必须检查核对,干部名册应与档案相符,干部档案目录应与干部档案材料相符。
二、接收干部档案时,看是否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;看单位、姓名、职务是否相符;看档案内容是否与档案转递单开列的材料项目相符;看有无不需归档的材料;看档案材料是否完整齐全,整理装订是否符合要求。
三、转递干部档案时,一要清点材料,整理装订;二要注销档案名册,注明转出去向;三要办理转递手续。
四、接待查阅档案时,档案的取出和收回要清点材料,以防丢失。
五、每半年检查一次借出档案退回情况,逾期未还者,要及时催回入库或补办续借手续。
六、每半年按干部名册核对一次干部档案名单,管人与管档相一致,杜绝有人无档或有档无人的现象。